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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职业培训学校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方案

索引号:sbxrsj -/2022-1011001 公文目录:行政执法实施方案 发文日期:2022年10月11日 文章来源: 文  号: 成文日期:

根据《2022年度双柏县市场监管领域县级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要求,双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在全县开展2022年度职业培训学校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为确保检查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主体

此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部门为双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检查对象

全县各类民办培训学校,10%随机抽取,最低不少于1户。

三、检查内容

依据《职业教育法》、《民办教育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云南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在《2022年度双柏县市场监管领域县级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职业培训学校专项检查项涉及的内容包括: ()对未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从事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组织和个人,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行政部门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查处取缔;()对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主要事项骗取办学许可证,擅自分立、合并民办培训学校的,擅自改变民办培训学校名称、层次、类别和举办者的,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的,发布虚假招生简章、广告的,审批机关应责令限期整改或撤销办学资格。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检查时间

2022425日至1130日。

五、检查方式

检查方式应采取现场检查方式。

六、检查程序

()名单抽取。检查对象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辖区内市场主体库中统一抽取,并按照抽查计划实施检查。执法检查人员由检查实施机关根据实际需要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匹配。检查对象如在本年度中已经被抽取检查过的,则不再进行检查;检查对象如已经被其他抽查计划抽取但尚未实施检查的, 应合并检查事项一并实施检查。

()结果判定。根据用人单位提供相关台账资料,以及实 地核查过程中发现的情况和问题进行结果判定。

(三)结果处理。一是抽查结果录入。20221130日前, 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分别将所查事项的抽查检查结果录入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系统,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向社会公示。其中,涉企信息统一归集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并记于企业名下向社会公示。二是依法处理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 检查中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的,按照谁主管、谁监管,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的衔接。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防止监管脱节。

七、工作要求

()通力合作,保障到位。各股、队、院、室,局属各中心要加强协同配合、互通涉企信息、拟定抽查计划、随机抽取 人员、确保顺利安全。

()严格纪律,依法履职。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必须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政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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